2017/5/19

【書評】 單身漢之子的喜劇人生 -- 評《此生如鴿》(上)


The Pigeon Tunnel: Stories from My Life
作者  John le Carré (約翰.勒卡雷)
出版  Viking  2016

[台灣中譯版本]
此生如鴿:間諜小說大師勒卡雷的40個人生片羽
木馬文化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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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幹過英國情報員的間諜小說家,原名為 David Cornwell John le Carré,在文學界與諜報圈的共同關注下出了這本回憶錄。對這些特殊圈子裡的人而言,它絕對不是一本回憶錄,即使他們各自秉持的理由大不相同。我雖不屬於任何一方人馬,也覺得若只把它看成一本關於大師寫作背後的趣聞軼事來享受,難免有些低估了它。本書的確捕捉了 David Cornwell 生命中的雪泥鴻爪,但 le Carré 的傳記才在 2015 年由 Adam Sisman 寫成問世,其內容還算豐富詳實,也不像本書這麼支離破碎。若要利用作家的個人生命史來了解其小說背後的現實,那麼這本傳記可能比本書更有幫助。為何 le Carré 要急著也寫一本回憶錄?它與傳統的傳記又有何不同?畢竟是之前幹過情報工作的人,le Carré 這位老先生的心思細膩複雜,本書絕對不是一個回憶錄這麼簡單。

這可不是我庸人自擾;le Carré 在序文裡就提醒讀者,在閱讀方法上千萬別落入一般閱讀作家傳記的窠臼。他講得很明白:那些曾經發生在他生命裡的事實只是他的創作素材,但不是他的創作動力,更不是控制他怎麼寫的束縛。換句話說,那種尋找作家生平如何影響其創作動機、或解釋其作品意義的傳統閱讀方式,並不是 le Carré 在寫本書時所要迎合或期待的。這種因果關聯或許可以滿足一般人的好奇心,對習慣分析作者心理的人,可能也很有價值;但對 le Carré 而言,它一點用處也沒有。他甚至提到,他並不假定本書的讀者都非常了解他過去的作品;若是他們一點也不熟悉他的小說,也無傷大雅。在某個程度上,這本書可視為一個獨立的作品;le Carré 在此有不一樣的話要說,有新的東西正在被重新整理創造。

作者的狡黠無疑為讀者帶來一個挑戰;我無法抗拒,只好嘗試接招。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才勉強理出一些頭緒。我接納 le Carré 的提示,把 David Cornwell 的經歷當做其創作的素材,而非創作的源頭,最後得到一個較不尋常的結論:le Carré 在創造一個新的作家性格,或者說勾繪出一種新的書寫機器:單身漢之子,也就是私生子。這個新的機器與現代小說作家的單身漢機器之間有一種連續性,但也有些差異。如此一來,本書實際上可算是一個後設書寫,也就是關於書寫的書寫;這是 le Carré 在五十多年間寫了二十餘本小說之後,對於小說創作這件事本身進行深度的哲學思考。他打算在此澄清自己作品背後的真正主題,鑑定出促使他不斷書寫的真正力量,並找到他未來繼續寫下去的立足點。

2

本書的書名就有點高深莫測。鴿子隧道?John le Carré 在前言中交代了典故,卻對其含意賣了個關子。位於 Monte Carlo 的某間賭場曾在屋頂養鴿,目的是把鴿子帶到地下一個與海連通的隧道內放飛,讓鴿子衝出隧道,而其顧客就在海邊的靶場守候,等著鴿子群衝向海天之際,然後開槍射擊。僥倖逃過一劫的鴿子並不會就此脫逃,而是做出它們注定要做的事:不由自主地回到屋頂的家,等著再被放進隧道。還是青少年的 David Cornwell 在他的父親身邊見證此景,之後它就經常浮現在 le Carré 的腦海,揮之不去。他並且透露,他在寫小說時幾乎都在面對鴿子隧道這個意象所代表的問題。但這問題到底是什麼?

稍後在序文的結尾,le Carré 還是給了我們一些暗示:這問題與創作過程本身有關。他認為他的小說創作方向一直很一致:他企圖把我們所處的大千世界看成一個大劇場。而這樣的創作牽涉到一個一般性的過程:最初是從想像開始,接著尋找現實,然後回到想像,最後來到讓他彎腰俯首不斷動筆的書桌。這個過程呼應了鴿子的宿命,並呈現為一種類似薛西弗斯 (Sisyphus) 的無盡懲罰。作家就像總會返家的鴿子一樣,身體內有一種像自動機械的設定,導致他們回到書桌前,並與紙筆(或電腦打字機等物件)合體成為書寫機器,進行無止盡的勞動。即使他們一度在想像的世界翱翔,在真實的田野地裡冒險漫遊,以為寫作就像飛越鴿子隧道,在突破難關後可以得到海闊天空,但他們其實從來都逃不開設定,只能被書寫機器的動力所牽引,並付出勞力去推動這機器。他們身不由己,重複地進行運動,什麼意志或主體性等東西也無法改變這個命運。

本書原來在處理一個關於書寫機器的問題,這的確是有點出乎意料。或許正因如此,le Carré 才會說他在寫每本小說時都在面對鴿子隧道;現在他終於要與它正面對決。這也說明了為何他要我們別把本書當做他的個人事蹟來參考。本書的目的不在於披露 David Cornwell 獨一無二的經歷,也不在解釋 John le Carré 這位獨特的作家如何養成。與此相反,它所探索的書寫機器是一個具普遍性的哲學問題。這些個人軼事只是原料,在 le Carré 的記憶裡被重新思考,出現在書裏時已成為被反射與折射過後的印象。它們的價值因此不在於真假,而是在於其中一些微妙的細節差異;這些細節是他藉書寫來面對書寫這件事的痕跡。

3

在不涉及 le Carré 過去作品的條件下,要完整精確地評論他所說的書寫機器,恐怕是件十分困難的事。但既然他本人認為本書可單獨閱讀,那就表示我若只針對本書來討論,還是可以大概地捕捉這個機器的輪廓。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在本書中提供了一個之前不曾被強調的關鍵線索:劇場世界。

事實上,書中那些零星的事件片段並非 le Carré 信手捻來,而是被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這個主題所貫穿,並巧妙地被重新塑造編排,形成許多不完整的小故事。他不時地在故事裡穿插一些評語,藉此明確地呈現出他的劇場世界觀。有些故事讓我們看到人不知不覺地被戲牽著走,或為自己套上一些命運已定的角色;有些故事呈現人正忙著編戲,或是找戲來演。故事裡的大多數人物,包括 David Cornwell 在內,其實都是把人生當戲來演的演員。

對非常實際的 le Carré 而言,呈現這個劇場世界觀並不是最終目的。他無意藉此感嘆人生為何,傷春悲秋也絕對不是他的路線;這應該是他討論後設書寫的切入策略,而且還展現出一種嘲弄戲謔的英式幽默。在這劇場世界裡,身為小說家的 le Carré 就只能成為一個三流編劇。他一開始想出個新戲來寫,然後去做做田野,看看真實人生,好讓他的戲更逼真,結果發現田野裡的人都在演戲,而他也只能靠演戲來熬過與他人的互動。換句話說,戲碼早就在那兒上演,即使沒人知道是誰寫的。他有時會問自己,這戲有沒有其他走法?但似乎已經沒什麼梗是還沒被人演過的。等到他回到書桌前,這戲還要不要寫?他還是想要寫,或不得不寫,但他此時充其量也只是整理改寫一下早就被人寫過也已經上演的戲。我們一般想像中作家英姿勃發或靈氣逼人的形象,在此開始毀壞鬆動。

4

小說家的問題並未就此結束,還有一些衍生出來的關鍵尚待澄清。如果只說小說家就像是個寫戲的編劇,那麼他或許仍然待在戲外,或站在一個超越者的位置之上。在生活裡演戲的是 David Cornwell,而作家 le Carré 則保持距離,不但不需要演戲,還主宰一切。但嚴格來說,如果人生劇場這個主張真要貫徹,那所謂 戲外的這個場子就根本不存在。所以另外一個思考方向也該考慮:作家只是一個在某齣戲中被分配去演寫戲的演員。編劇也是一種可被指派扮演的角色,他的戲份就是一直趴在桌前搔頭動筆,做出一付忙著寫戲的樣子,然後不斷地交出作品。

聰明的 le Carré 當然不會遺漏這個分歧,而且他的看法傾向後者。他就像鴿子,被某種不知名的力量派來扮演小說家;他是個書寫機器,註定要重複表演著書寫這個動作。而 le Carré 最天才的一點,就是他知道他不能把這個看法明白地說出來,他只能用演的,否則就會自相矛盾。身為小說家,他若直接告訴我們小說家是個戲子,卻沒能把這件事演出來,那麼他的說法就是錯的。這道理很簡單,執行起來卻很棘手,難怪他對這個問題三緘其口,最多點到為止。他要大家去注意故事裡文字的微妙差異,因為他打算利用語言的風格來做出表演,讓寫戲與演戲的界線變得模糊,甚至消失。

le Carré 也確實做到了這點。其實我過去在閱讀他的小說時,就忍不住地被他呈現人物對話的奇特方式所吸引。他不時地把人物之間對話的引號刪掉,然後在人稱代名詞與時態上做些變化更動,卻又保留對話中語氣與呼格的使用。在本書中他依然故我,大量地使用了這種非典型文法的技巧。這類技巧常見於現代的意識流小說,讓敘述者帶出人物意識進行中的時空,呈現出其內心獨白。但 le Carré 突破意識流小說的界線,把這技巧用在人物之間的實際互動對話之上。我過去對於這個用法一直感到著迷又困惑;le Carré 在本書中終於提供了線索,讓我恍然大悟。他回收再生老掉牙的意識流技法,找到一個排列層疊說話事件的新方式,製造出了現代小說呈現對話方式所無法做出的效果。這些被特殊處理過的對話原本是人物在演戲時所說的台詞,現在卻由敘述者口中說出,在我們面前重演或戲擬這些人物當時的表演。

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書與 le Carré 的小說都應該歸類為喜劇,因為他分明是個表演脫口秀的喜劇演員。每當人物在故事裡惺惺作態地做戲,le Carré 就開始在我們面前模仿他們的惺惺作態;即使那個人是 David Cornwell,他也不會手下留情,照樣幽默地嘲弄一番。這讓 le Carré 能忍受亂世浮生中的奇人怪事,也讓他賣弄他那優於其他演員的技能。雖然這世界是個大劇場,大家都在演戲,但比起那些故事裡的人物,小說家必須什麼戲都能演,並且一定要具備一種可在瞬間改變聲音的技術,才能夠模仿每個人物。而 le Carré 也在書中招認,他能隨時變換口音腔調,並且十分擅於模仿他人說話;他懷疑這是他的母親遺傳給他的天賦。不過如果惺惺作態是荒唐可笑的,那麼小說家用這種方式逗著大家一起笑,反而透露了一件事:最會演的人是他,所以他是所有人之中最荒唐可笑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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