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ving to Higher
Ground: How Jazz Can Change Your Life
作者
Wynton Marsalis (with Geoffrey C. Ward)
出版
Random House, 2008
[台灣中譯版本]
這就是爵士樂 – 溫頓.馬沙利斯的爵士樂與人生自述
大家出版 2016
1
這個態度的轉變不可小覷,因為它代表爵士樂界出現了某種巨大變革。若被問起爵士樂是什麼,之前的爵士樂手通常會想辦法閃躲,或只是含糊地輕描淡寫。其中最著名的就是 Louis Armstrong 的說詞:如果你需要問,你永遠不會知道。對於這類「道可道非常道」的說法,Marsalis 很不滿意,認為只是在故弄玄虛。我必須承認,這次中文譯本的書名比原文書名還要厲害,準確地抓住了作者那股自負的神韻。他在書中一副斬釘截鐵的模樣,以權威的口氣說出『這,就是爵士樂』,簡直就活像是手指著石板上的銘刻、正在頒佈上帝戒律的先知摩西。但過去的爵士樂手避免把爵士樂的定義講明白,真是因為他們口拙或裝傻嗎?還是爵士樂的發展與這個「不可說」有關?
藉著這篇書評,我將詳細地解釋我的擔憂從何而來。不過爵士樂演奏本身就提供了一個提示。演奏時樂手們會不時地在樂音中留白,給其他樂手即興發揮的空間來創造新的時間。在聲音之間留下裂縫與找出空隙,可說是爵士樂即興創作的運作方式。Marsalis 在演奏時知道這點,也在書裡這樣說,但在論述態度上卻背道而馳。他嫌棄前輩們一直推遲爵士樂的定義,留下未定的空白;現在他計畫把它補滿填死。這舉動極有可能斷了爵士樂發展的活水源頭。
2
這個問題可部份歸咎於對語言使用的想法有所變化。若 Marsalis 是認真的,他必須假設語言可以直接描述音樂,間接迂迴的語言則不足取。我懷疑有多少爵士樂手會同意這點。此外,要把爵士樂當做一個可以被正面描述定義的對象,就必須認為它本身是完整自足的,包含某些具體的特徵,還有一些固定可循的法則來約束管理音樂的形成。過去的樂手寧願在這裏留白,或許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可以保持即興表演的彈性,並擴大爵士樂未來演變的空間。但 Marsalis 覺得留白是個缺陷,不但讓爵士樂停滯在一個混沌含糊的狀態,還妨礙了大眾對爵士樂的理解。
這個轉變也可能只是一個語言互動的結果。其實這本書的原型,是 Marsalis 與史家
Geoffrey C. Ward 之間將近十年的對談,然後才由後者整理改寫而成。因為本書的呈現方式完全掩蓋掉對話痕跡,我們無法復原當時的互動過程。不可否認,若是企圖客體化爵士樂的史家不斷提問,樂手恐怕很難不去針對問題做出具體回應。即使如此,Marsalis 未必是無辜或被動的。一來兩人的合作關係維持了很久,二來那些對過去樂手的批判並不像是 Ward 自行添加上去的。在面對爵士樂時,Marsalis的態度的確與過去的樂手有著明顯不同。
不過最重要的線索應該是在本書的作者簡介裡。近十多年來,Marsalis 已經不再是一個單純的爵士樂手。他接受了類似官僚體制的徵召,陸續地當上林肯文化中心的部門主管以及大學教授。而這些職位的主要任務,就是積極地推動爵士樂發展的體制化,也因此需要拿出明確的演奏規則與評判標準。如果一個大學生在課堂裡問 Marsalis 爵士樂是什麼,他的位置已經不允許他俏皮地回答:如果你需要問,你永遠不會知道。
不難想見,這個身份與爵士樂手之間有立場上的差異,甚至可能存在著衝突。過去爵士樂手僅臣服於市場體制,而且只在其邊緣徘徊。“爵士樂”
是市場中的一個分類標籤,它的實質定義則因為樂手的迴避而始終不明。現在 Marsalis 要求改變。從批判過去爵士樂手談論爵士樂的態度開始,他正在想辦法加強對爵士樂的客體化。理由恐怕十分簡單:一旦成為一個有限而且具體的客體之後,爵士樂的生產消費就會變得容易被官僚與國家體制所管理控制。
爵士樂或許正被推向一個十字路口,禍福難料。做為本書的讀者,無論是否贊成爵士樂體制化的範圍與力道應該擴大,我們都要先有個底:這本書不能單純地被當做一本入門指南來讀。它的出版透露著爵士樂正在面對某種外來壓力,而新一代的樂手們遲早要對此挑戰做出反應。
3
爵士樂的客體化必須靠語言論述,但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實上使用語言的指意功能來說音樂,一直都有著基本的困難。雖然 Marsalis 一開始答應我們要用語言把爵士樂講清楚,他也只能定義與標準化一些爵士樂手的術語,並無法藉此解釋爵士樂的本質。文中不斷出現 “難以用語言形容” 之類的字眼,最後一章甚至說它無以名狀。可見他在正面描述爵士樂時,不時地遇到障礙。
不過 Marsalis 曾短暫地觸及一個關鍵:爵士樂可創造獨特的時間。關於音樂與時間的關係,過去已經有一些使用形上學或數學語言的解釋,只是論述的難度甚高。Marsalis 提到在實際時間之外,爵士樂的聲音組合能夠創造出個人時間與集體時間。問題是哪個音樂不是如此?真正的挑戰是找出爵士樂時間獨有的特性與規則。因為 Marsalis 的爵士樂高手資歷,我本來是有點好奇他如何挑戰這個不可能的任務。不過他並未進一步採取這種較技術性的論述策略,而是回到人生情感品味等泛泛之談,最終落得個無以名狀。
既然 Marsalis 清楚描述爵士樂的承諾跳票,那他到底做了何種客體化?他的心力其實大部份集中在設下種種限制,好給爵士樂劃個界線訂個規則,讓它看起來像是個有著清楚輪廓與固定特徵的東西。說穿了,他的緊箍咒所瞄準的是那讓人又愛又恨的 “即興”。即興似乎是爵士樂的特徵之一,但這特徵卻無法被用來限制或定義爵士樂,因為它難以預料,反而讓音樂保持在一個未定的狀態。即興與規律之間的緊張關係,可說是爵士樂難以被控制的主要原因。Marsalis 在本書中企圖為即興建立準則規律,說是要讓爵士樂變得可親易懂,卻也等於是要馴服爵士樂的野生氣息。
4
Marsalis 於是撒下天羅地網,要從不同方面來捕捉爵士樂。首先,他把爵士樂的範圍縮小。對於爵士樂的前身,他選擇性地追溯到藍調樂與搖擺樂,但有意無意地避談散拍樂 (ragtime)。對於爵士樂的發展,他基本上就停在 50 與
60 年代的咆勃樂 (bebop)。至於之後運用大量電子樂器的前衛爵士、融合爵士、以及更後來的一些變化,他不屑一顧。他在談起 Miles Davis 後期的前衛作品時語帶輕蔑,甚至連後者新潮的衣著都要數落一番。他認為即興不等於創新,不需要破壞規則傳統,一昧地求新求變反而不見得對爵士樂有益。對他而言,爵士樂就算變化多端,也早已在 60 年代定型,所以在範圍上並不是漫無邊際。
在只把少數類型歸為正宗爵士之後,Marsalis 的觀察範圍大幅縮小,找出即興規則的可能性看似變大。他注意到爵士樂手們在合奏時,會不時地在樂音中製造不連續的空檔,給其他樂手插入填補的機會。這種在樂手之間內部的互動,應該是爵士樂即興的基本運作方式,而且理論上其變化是無止盡的。若用微積分來比喻,技巧高超的樂手可以一直切分聲音,就像微分運算時把連續的時間無限切割,產生無數的不連續體,也就出現了有大有小的縫隙。如此一來,別的聲音就有機會趁虛而入,重整時間曲線,並在進來之後也用類似方式繼續製造空隙。在外面聽的人通常只做積分運算,經驗到一個緊湊的連續體。但如果加強訓練自己的耳朵,聽眾也可以試著在台下找出音樂的空隙,也就更能享受爵士樂的樂趣。
Marsalis 的觀察應該沒錯,但不夠完整。這個互動遊戲背後似乎應該有一套規則,但僅憑以上的觀察仍不足以找出它們,因為這無法禁止樂手在即興表演中恣意打牆挖洞,隨興見縫插針。若是如此,互動的規則依然無跡可循。之前我提到 Marsalis 描述爵士樂的承諾跳票,原因正在於此。可是把爵士樂說成不按譜又無條理的刁民音樂,他大概也不甘心。為了彌補這個缺陷,他乾脆自己搬出一道標準來:即興不管怎麼玩,音樂整體要保持和諧悅耳,樂手之間要隨時注意合拍合時。
這標準似乎很得體,可惜並不是建立在對爵士樂的觀察之上。事實上,Marsalis 承認我們經常聽到不和諧或不合拍的爵士樂。對此他的解決方法倒也俐落,卻稍嫌粗暴。他宣稱這是不成熟樂手做的差勁表演,所以可視為例外予以排除。他的美學標準強烈要求某種秩序,可是既然 “例外” 經常出現,那麼秩序就不是即興互動的內在反應,而是一種從外面加上去的道德義務。Marsalis 在書中不時地利用這個標準來評斷樂手的表現,區分追求和諧的好手與製造混亂的爛咖。馴化樂手的即興表演應是祭出這道標準的真正用意。
5
這個要求和諧與秩序的標準畢竟是硬加上來的,未必所有樂手與聽眾都能接受。至少我就沒有被 Marsalis 說服。或許也因為如此,我注意到他在書中經常利用一些比喻來合理化他提出的標準。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主政治與儀式。
就像民主理論上必須建立在法治之上,並要達成某種集體利益,Marsalis 主張爵士樂演奏在展現個人獨特聲音的同時,也必須遵循一定的規範。這個類比為即興表演預設了規則與秩序的存在,並要求爵士樂手提高自我的文明程度,成為民主社會的模範公民。但這個比喻也帶來一些矛盾。他有時說爵士演奏不需要指揮者的統治,也沒有誰是唯一發光的主角,每個樂手都有平等發聲的機會;但有時又暗示真正的平權並不存在,因為演奏時還是有紅花綠葉之分,而且大家要服從領導者,才能創造秩序。這裏顯然還有一些不平整的細節尚待處理。無論如何,他認為爵士樂在本質上最能反映美國的民主政治,所以應該被視為國家音樂。
至於儀式這個隱喻,我認為很有意思,不過 Marsalis 看儀式的方式是有選擇性的。對他而言,儀式是一種創造和諧秩序的社會實踐。他把爵士樂看成生命經驗與情感的傳達,並且藉著演奏,樂手生命的起伏變化可與社會達成和解,重建和諧的關係。他還認為這對非裔美籍的爵士樂手更為重要,因為他們要努力擺脫過去的生活或困境,所以更常透過這種儀式來尋求新生。但這個看法有個前提,並透露出 Marsalis 的立場:美國黑人要拋棄的是自己的舊生活,要想辦法融入社會,而這過程不需抗拒美國社會中種族問題帶來的禁錮。也只有如此,爵士樂才沒機會成為一種表現衝突抗爭的儀式,他的和諧說法也才會成立。
6
為了把爵士樂塑造成和諧有序的表演,Marsalis 過於積極,也就難免出了一些問題。除了故意蔑視不求和諧秩序的爵士表演,他還省略了一個事實:爵士樂的發展經常在追求如何扭曲和諧,凸顯秩序的脆弱。和諧悅耳做為一種音樂品味,是一個意識型態價值,不是音樂的形式特徵。現在我們認為是悅耳的音樂,可能對於某時某地的某個人群而言,絕對是一種噪音。而原本歸類為噪音的音樂,後來也可能被哄抬或被賦予某種意義,變成天籟。Marsalis 在這裏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他忘記許多爵士樂類型在當年被美國黑人樂手創造之際,通常都在挑戰既有的音樂品味,所以會先被主流白人社會認為是刺耳至極的垃圾。
在爵士樂的歷史中,這類例子真的是俯拾皆是。現在我們認為韻味十足的藍調吉他,過去曾被看做用靈魂與魔鬼交易換來的邪音。散拍樂是一種從軍隊進行曲變化而來的音樂,但因為它內含多重節奏,根本無法用在樂儀隊的踏步,只能用來散步或跳舞,導致國家無法利用它舉行儀式。而搖擺樂當年在紐奧良剛出現時,還被白人們認為是穿腦魔音,在路上聽到時個個驚慌失措。至於現在我們覺得酷炫的咆勃樂,是當年黑人樂手表現衝突的競技,而當時已經開始掌控搖擺樂團的白人樂手們對此抱怨連連,認為這根本是胡鬧。爵士樂要悅耳?當初發展出這些音樂形式的樂手們可沒這樣想過。
至於 Marsalis 為了合理化他的說法所使用的比喻,也存在著一些偏頗。在實際運作上,民主政治一直是吵吵鬧鬧,並且不利於少數族群。這個比喻的政治意味濃厚,強調的是法律的存在與服從法律的必要性。對於爵士樂是否具有反抗或尋求解放的精神,它沒有留下任何想像的空間。而 Marsalis 的儀式比喻則只把儀式看做追求社會秩序、建立個人與環境之間和諧關係的一種方式,排除了儀式也可能是一種再現衝突或抵抗的行動藝術。事實上,爵士樂的起源與儀式音樂的確有些牽連。過去紐奧良一帶巫毒教 (voodoo) 的狂舞祭祀,以及狂歡節 (Mardi Gras) 的嘉年華慶典,都刺激了爵士樂的出現。而這些儀式所表演的並不是和諧秩序,而是在喧嘩聲中慶祝混亂。
與 Marsalis 相較,美國作家 Toni Morrison 就提供了一個不同的圖像。在她的小說《爵士樂》中,她這樣說過爵士樂:它讓你做些輕率又失序的蠢事,光是聽聽就像在違法亂紀 (It made you do unwise disorderly things. Just hearing it was like violating the law.)。或許在這兩種看法之間還有另一種可能。一方面爵士樂能在亂中有序,讓人覺得可以找出一套掌握它的規則。但另一方面它又在序中求亂,不時地讓維持秩序的力量亂了陣腳。爵士樂與秩序之間因此存在著一種複雜的緊張關係,但它的活力也正來自這關係,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它就忍不住地去打破所謂 “和諧正音” 的限制。Marsalis 所談論的爵士樂沒有這種活力。
7
我個人希望爵士樂現在還帶著這種野性,只是做為潛力暫時藏起,等待適當的時機與才華出現。這或許正是過去樂手們要保守的秘密,以及在定義上留下足夠空白的真正目的。可是 Marsalis 在書中否認這種野性,還企圖頒佈標準來統一起大眾欣賞爵士樂的品味。這篇書評裡對他客體化爵士樂的語言論述較為嚴厲,原因無他:如果我們能在他為捕捉爵士樂所編織的細網上割出一些大洞,那麼關於爵士樂的定義就能再多出現一些空白。
最令我擔憂的是 Marsalis 不僅是說說而已。在他現在的官位上,他已經成為國家的代理人,啟動了一套馴服爵士樂的計畫。他要把爵士樂收編為國家音樂,管理評斷過去相對不受控制的爵士樂樂手,淘汰過去父子相傳或學徒制的草根訓練方式,把培養樂手的過程納入正規體制之內。此計畫的首要步驟就是把爵士樂客體化,尤其針對即興建立一套規則。而本書就是這個計畫裡的行動之一。如果這樣做真的能讓爵士樂發光發熱,倒也未嘗不可。可是萬一爵士樂的活力的確建立在那股野性之上,這個做法反而有可能扼殺了爵士樂。
當然,我有可能冤枉了 Marsalis。或許爵士樂早就已經死了,而這本書是他為爵士樂所寫的墓誌銘,或是為了把它變成一件可賞玩與複製的古董所做的努力。只是這會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